海宁家纺杯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创意设计大赛始创于2003年,是我国首个家纺设计类的专业赛事。大赛针对国内家纺行业发展需要,打造中国家纺设计文化新风尚。大赛目前已成功举办二十届,获得海内外艺术院校、家纺企业和专业设计机构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,是国内最受瞩目的权威设计赛事。
大赛主题
自然之境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业分会
法兰克福展览(香港)有限公司
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
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设计师分会
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
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
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
海宁市许村镇时尚产业新生代联合会
支持单位
中国版权协会
中国版权保护中心
赛事说明
大赛由两个组别构成,参赛者可选择任一组别或跨组别参赛。
家纺创意画稿组 / 整体软装设计组
1、参赛对象:国内外艺术类院校师生、家纺设计师、平面设计师、软装设计师、环艺设计师、建筑设计师、设计工作室、设计爱好者
2、参赛作品:家用纺织品创意画稿、整体软装设计方案
3、参赛形式:电子版形式
4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3年6月30日
5、赛事流程
作品征集:2023年3月23日-6月30日
大赛评比:2023年7月上旬
获奖公示:2023年7月上旬
颁奖典礼:2023年8月上旬
巡展活动:2023年9月-12月
*大赛对参赛单位或个人的报名、参评、报道宣传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
奖项设置
家纺创意画稿组
金奖1名,奖金20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银奖3名,奖金10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铜奖5名,奖金5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优秀奖20名,奖金1000元,颁发证书
入围奖,若干,颁发证书
评审团奖7名,奖金5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优秀指导教师奖9名,奖金3000元,颁发证书
优秀组织奖,颁发证书
整体软装设计组
金奖1名,奖金20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银奖3名,奖金10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铜奖5名,奖金5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优秀奖20名,奖金1000元,颁发证书
入围奖,若干,颁发证书
评审团奖5名,奖金50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
优秀指导教师奖9名,奖金3000元,颁发证书
优秀组织奖,颁发证书
*获奖奖金均为税后金额,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缴
*优秀指导教师奖为获得铜奖以上作品的指导教师
*所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均可免费获得大赛优秀作品集
报名方法
1、大赛指定“家纺设计汇”小程序为唯一认可的在线报名系统,进入“海宁家纺杯”大赛板块注册报名;
2、请按参赛组别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文件。
(“家纺设计汇”小程序)
作品要求
家纺创意画稿组
1、参赛作品电子版包含:参赛画稿、主要花型图、辅助纹样、应用效果图、设计说明等;
2、格式统一设置为JPG格式,色彩模式为RGB,分辨率为300dpi,参赛画稿排版不限横竖版,输出尺寸为80×60cm。
整体软装设计组
1、参赛作品应以软装产品为主体进行室内环境设计和搭配,通过造型、结构、色彩、质感等因素打造空间效果(如居室、酒店、民宿、餐厅或其他特色空间等)。设计内容包括:窗帘、沙发、墙布、床品、地毯等布艺主体,靠垫、桌旗等布艺配饰等;
2、参赛作品以电子版空间设计效果图形式参赛,一组场景不同角度的效果图可排版在一个参赛版面中;
3、格式统一设置为JPG格式,色彩模式为RGB,分辨率为300dpi,参赛画稿排版不限横竖版,输出尺寸为80×60cm。
*参赛作品排版设计请参考官方QQ群(见下方联系方式)相册;
*如提交多件参赛作品,请分开独立提交;
*所有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打印、制作;
*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组别重复投递,组委会有权根据评委建议对入围作品进行组别调整;
*为保证大赛的公正性,参赛作品版面上不允许出现参赛者相关信息(如参赛单位、指导教师、参赛者姓名等),如有发现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评比。
大赛评委
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家纺企业代表、院校代表、设计师代表等共同组成。
赛事咨询
咨询电话:010-85229764 刘老师
官方QQ群:280790440
相关说明
1、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(默认第一作者为主创作者),参赛作品数量不限;
2、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,如因信息不全等原因造成的不良结果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,填写并提交信息也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章程的所有内容;
3、所有参赛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,杜绝抄袭、模仿。如出现相关知识产权纠纷,后果一律由参赛者自负。大赛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将取消参评资格,收回所颁发的奖项称号、奖杯、证书和奖金;
4、大赛组委会将与铜奖以上(含评审团奖)获奖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,除署名权以外,作品发表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所有著作财产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如获奖作者拒绝签署,组委会有权收回所颁发的奖项称号、奖杯、证书及奖金;
5、已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。如经发现,将取消参赛资格,收回所颁发的奖项称号、奖杯、证书和奖金;
6、根据大赛规则,大赛组委会对优秀奖以上获奖作品予以公示一周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;
7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海宁杯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版面 | 汤圆
[来源:海宁家纺杯大赛组委会]